公告日期:2023-11-01
公告编号:2023-059
证券代码:839847 证券简称:环奥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环奥电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福建环奥电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该公告的表述存在不够严谨之处,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203,310.9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159,439.22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 11,367,623.40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1,367,623.40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0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2,01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173558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其中以
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
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6,985,001 股,
转增 11,005,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现更正为: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9
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56),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上述公告。
该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环奥电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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