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 107,388.1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 万元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7,405.07
项目投入 B1 4,658.1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B2 2,816.82
额
补充营运资金 B3 9,278.16
项目投入 C1 3,116.2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652.69
项目投入 D1=B1+C1 7,774.4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469.51
额
补充营运资金 D3=B3 9,278.1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85,822.0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5,822.03
差异 G=E-F -
[注] 经公司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并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
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3,000 万元,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到期赎回;
于 2023 年 1 月 5 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单位大额存单 5,000 万
元,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2023 年 4 月 29 日转让或到期赎回。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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