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2024 年 5 月
声 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液压”、“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长龄液压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关于长龄液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长龄液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所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等由上市公司及重组各方提供并由各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督导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长龄液压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长龄液压的相关公告文件信息。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
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长龄液压/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指 夏继发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夏继发、夏泽民
《重组协议书》/《购买资产协议》 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及其
全体股东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人/业绩补偿义务 指 江阴尚驰全体股东,即许建沪、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人 限合伙)
标的公司/江阴尚驰 指 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70%股权
尚拓合伙 指 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同仁律师/法律顾问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师/评估机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