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 605376 证券简称:博迁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协议转让部分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纳米”)拟向关
联方宁波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科新材”)出售部分研发涉
及的外购机器设备,关联交易金额为 17,684,269.71 元(含13%增值税)。
广科新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新纳米持股 20%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科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金
额为 15.18 万元(不含本次);与不同关联人进行此类相关交易总金额为
3034.88 万元(不含契税、维修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新纳米拟将部分研发涉及的外购机器设备出售给关联方广科新材。宁波红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的部分研发涉及的外购机器设备出具了《宁波广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机器设备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红旭评报字
[2024]第 1014 号),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的部分
研发涉及的外购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 15,649,796.20 元(不含增值税),含 13%增值税的金额为 17,684,269.71 元。广新纳米与广科新材双方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关联交易金额为按评估价格为基准,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7,684,269.71元。
广科新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新纳米持股 20%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科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6.56 万元(不含本次);与不同关联人进行此类相关交易总金额为 3034.88
万元(不含契税、维修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宁波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国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车何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广科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新纳米持股 20%的参股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科新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交易标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新纳米部分研发涉及的外购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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