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李新华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天燃
气”)股票 46,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解除质押后,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 0 股,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
公司总股数的 0%,占公司总股本的 0%。
截止本报告日,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166,488,000 股,李建所持公
司股份质押数量为 2,557,000 股。李新华一致行动人李国喜、李效萱、陈
启勇、张先梅、王继光未质押公司股份。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
押数量为 169,045,000 股,占李新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41.54%,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4.40%。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收到李新华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李新华
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4,676 万股的限售流通股解除了质押,
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李新华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46,76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75%
解除质押时间 2024年5月9日
持股数量 46,760,000
持股比例 6.75%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股) 0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 0%
剩余质押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
李新华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如存在后续再质押,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截止本报告日,实际控制人李新华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质押前累 质押后累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份数 冻结股 限售股份 冻结股份
计质押数 计质押数 比例 量 份数量 数量 数量
量 量
蓝天集团 340,792,200 49.19% 166,488,000 166,488,000 48.85% 24.03% 166,488,000 0 174,304,200 0
李新华 46,760,000 6.75% 46,760,000 0 0.00% 0.00% 0 0 46,760,000 0
李国喜 8,114,400 1.17% 0 0 0.00% 0.00% 0 0 8,114,400 0
李效萱 1,160,600 0.17% 0 0 0.00% 0.0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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