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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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2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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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7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30 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 8 号公
司 5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董事伍芸
玲、史琳女士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董事伍芸
玲、史琳女士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2 票,董事伍芸
玲、史琳女士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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