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丙烯酸产业园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体分二期进行,其中一期先行建设 5 万吨/年丙
烯酸、5 万吨/年丙烯酸酯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为两年;二期以一期项目的成功工业化及盈利情况为前提,拟分阶段建设丙烯酸、丙烯酸酯、高吸水性树脂、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及公用工程等装置。
预计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 115 亿元人民币,项目总体分二期进行。
其中一期预计投资总金额 6 亿元,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投入 6 亿元建设一期项目,后续将通过银行融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结合一期项目投产后以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进行滚动开发。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可能存在政策风险 、财务风险 、市场风险、技
术风险、社会风险、实施风险、审批风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审议事项仅针对一期项目投资,二期项目尚无明确投资规划,如有后续投资规划进展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建设项目概述
生产中间产品丙烯酸,再采用酯化、聚合工艺生产高附加值的丙烯酸酯及 SAP产品,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了经济效益,有助于公司的转型升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建设丙烯酸产业园项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审议事项仅针对一期项目投资,二期项目尚无明确投资规划,如有后续投资规划进展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为推进项目开展,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项目投资有关的事宜。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丙烯酸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体分二期进行,其中一期先行建设 5 万吨/年丙烯酸、5 万吨/年丙烯酸酯生产线,建设周期预计为两年;二期以一期项目的成功工业化及盈利情况为前提,拟分阶段建设丙烯酸、丙烯酸酯、高吸水性树脂、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品及公用工程等装置。
(三)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 115 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预计投资总金额 6 亿元,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投入 6 亿元建设一期项目,后续将通过银行融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结合一期项目投产后以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进行滚动开发。
(四)项目预期收益:丙烯酸产业园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一期投产后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可达到 29.4%、二期项目投产后投资收益率预计可达到 27.08%。该经济效益估算仅为公司内部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估算,不构成公司对项目未来盈利水平的承诺。
(五)项目选址及依据:公司基于用地成本、集运等配套设施条件、环保要求等原则选址,茂名港是我国距离国际主航道最近的港口之一,华南市场是我国
业和人才集聚,高温气冷堆绿能项目较多,因此公司决定拟在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推进本项目开发落地。
(六)项目投资方式
公司将与宁波昊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昊祥”)签订技术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开展具体项目投资,注册资本暂定 1.6 亿元,具体项目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以实际工商注册信息为准。
(1)项目合作前提
宁波昊祥承诺拥有的“丙烯酸及配套催化剂技术”在出资前未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拥有的丙烯酸及配套催化剂技术将在项目公司成立时,与项目公司签订技术出资协议,出资给项目公司。上述丙烯酸及配套催化剂技术出资完成后,全部权利归项目公司所有,项目公司对该技术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2)项目公司设立及出资情况
公司以现金出资入股,占总股比 90%;宁波昊祥以丙烯酸工艺技术出资入股,占总股比 10%。
基于公司对宁波昊祥所提供技术的优越性及带来的市场前景的看好,后续公司如采取增资扩股等方式对项目追加投资,宁波昊祥以催化剂技术及核心技术秘密入股,仍占总股比 10%。
(3)股份回购及执行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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