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鸿高科资讯
2024-04-29 20: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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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高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确认:(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3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是恰当的。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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