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苏州麦迪斯顿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项目
之
2023 年度及 2024 年第 1 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五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财务顾问”)接受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皓祥控股”、“收购方”)的委托,担任其收购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科技”、“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
2022 年 5 月 23 日,皓祥控股与麦迪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康及其他
股东汪建华、严黄红、傅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 26.6 元/股的价格受让翁康、汪建华、严黄红、傅洪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 5,468,190 股、993,216 股、5,569,798 股、600,732 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63%;同日,皓祥控股与麦迪科技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以现金认购公司非公
开发行的股份 16,546,349 股,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2 年 5 月 26 日,上
市公司公告了皓祥控股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 年 7 月 1 日,上市公司实施完毕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2,337,300 股后的股本为基数,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163,126,188 股,转增股本 48,937,856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4,401,344 股。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后,协议转让的总数量调整为 16,421,5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66%,非公开发行是数量将相应调整为 21,440,134 股。
2022 年 7 月 22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2022 年 11 月 22 日,麦迪科技公告了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
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3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546,349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2022 年 11 月 24 日,麦迪科技公告了《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的公告》,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市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4.44 元/股调整为 11.14 元/股,发行
数量由原定不超过 16,546,349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1,440,134 股(含本数)。
2023 年 1 月 4 日,麦迪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上述股权转让及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皓祥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 37,861,650 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6.05%,皓祥控股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3 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
通过日常沟通,结合上市公司的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本财务顾
问出具 2023 年年度及 2024 年 1 季度(2023 年 1 月 1 日至2024 年 1 月 3 日)的
持续督导意见。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一)本次不触及发出要约收购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本次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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