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丸美股份资讯
2024-05-14 15: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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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5 月 17 日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 15 分钟在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出示有效的持股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最多的前十名股东依次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会议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八、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由股东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会议开始后,与会股东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对提案
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二、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5 月 17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 11 号保利威座大厦南塔 6 楼丸美股份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怀庆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以及其他人员的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提名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与会股东表决确定。

(四)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4 年中期分红计划》

6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7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9.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孙怀庆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9.02 选举王开慧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9.03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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