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目录......2
会议须知 ......3
会议议程 ......5
议案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
议案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2
议案四: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4
议案五: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5
议案六: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6
议案七: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17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8
议案九: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19
议案十: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1
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持人可以提请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为扰乱会场秩序;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周一)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 217 号公司 A 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议题
序号 议案名称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8 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9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厂房的议案
10 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及提问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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