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黄轩珍)
本人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在2023年度任职过程中,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认真地出席了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充分发挥我的经验和专长,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在2023年度任期内(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16日,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拥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
本人因个人原因于 2023 年 9 月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补选了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
黄轩珍: 女,1958 年 10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历任德清县食品公司武康食品站主办会计,德清县食品公司财务股长,德清天 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主任会计师,华盛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浙江拓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湖州天勤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
事,湖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
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会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大会次数
黄轩珍 7 2 5 0 0 否 2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独立
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
自出席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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