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慕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为2.8亿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980.99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56.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24.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可使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行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受托方情况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
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符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要求的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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