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联翔股份资讯
2024-05-09 17: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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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0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3
三、议案材料 ...... 6

(一)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二)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2

(三)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6

(四)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2

(五)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4
(六)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25
(七)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 27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28

(九)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9

(十)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30
(十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32
(十二)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38
(十三)关于修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39
(十四)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的议案...... 40

(十五)关于补选唐庆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1

(十六)关于补选赵利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将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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