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
序号 页码
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三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6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6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1
5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
6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3
7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7
预计的议案》
9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6
1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
四 附件:《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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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方法及时全面的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大会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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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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