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3071)
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 录
1.会议议程......1
2.会议须知......3
3.《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4.《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4
5.《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5
6.《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6
7.《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3
8.《关于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4
9.《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510.《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36
1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42
12.《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3
13.《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414.《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53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 137 号华都大厦 8 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主持人:董事长陈明晖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
其他人员;
二、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
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十)《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二)《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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