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
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鹿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22 日,
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03,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5.79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3,247,37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46,037,735.85 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50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扩产项目 11,924.04 4,787.02
2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胶技改项目 5,620.00 5,620.00
3 TOCF光学膜扩产项目 8,368.31 7,253.69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5.00 4,585.00
5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60,497.35 52,245.71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累 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资金投资额 计投资额 进度 用状态日期
1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 4,787.02 1,770.33 36.98% 拟延期
胶扩产项目
2 功能性聚烯烃热熔 5,620.00 4,585.43 81.59% 2023 年 10 月(已达
胶技改项目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 TOCF光学膜扩产 7,253.69 2,673.86 36.86% 拟终止
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85.00 1,305.06 28.46% 2024年12月
5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 30,000.00 30,000.00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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