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浙江黎明资讯
2024-05-10 17: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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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 号)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黎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持续督导期限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光大证
券负责浙江黎明的持续督导工作。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光大证券根据有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保荐代表人姓名 项惠强、范国祖

联系方式 021-52523200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浙江黎明

证券代码 603048

注册资本 14,68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俞黎明

实际控制人 俞黎明、郑晓敏

董事会秘书 陈冠羽

注册地址 浙江省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园区弘禄大道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园区弘禄大道

公司网址 http://www.zhejiangliming.com

电子邮箱 lmim@zhejiangliming.com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1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光大证券作为浙江黎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浙江黎明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

上述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
行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交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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