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函是针对公司股东的 后边多加规范就好了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的
股友8ul8316578
2024-05-14 14:14:21
来自广东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玉龙股份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是针对公司股东作出的,公司将敦促相关股东加强业务规则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