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本次董事会换届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拟提名陈小宏、毕培文、周巍、张铮、李益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吕勇、张敏、谢佑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因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8 日
(本页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主任委员: 李海歌 ----
委 员: 陈小宏 ----
张 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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