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 51 号摩天石 3 号楼 101 室公司会议
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主持:董事长
四、会议方式: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主持人向股东大会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提问,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
七、工作人员向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并在律师的见证下,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并对网络投票情况进行汇总
九、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是否通过
十、见证律师宣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凡是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审议 12 项议案,议案十二含有子议案,其中子议案 12.01 公司章程为特别
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或报告后,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和统计表决结果。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报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