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ST交昂资讯
2024-04-29 19: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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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 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

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舜天信诚证审字[2024]第001号)、以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舜天信诚证内审字[2024]第001号)、《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舜天信诚证专审字[2024]第002号)。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舜天信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0 月 9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10)。

舜天信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认为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具体为:“因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 2022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一定影响。交大昂立已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及追溯重述。上述事项表明公司在财务报表编制列报、财务核算环节等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存在重大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交大昂立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交大
昂立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由
舜天信诚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舜天信诚证内字[2023]第 001 号)。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公司已完成了前期会计差错事项的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工作。

1、针对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缺陷,导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等政策规定,根据准确完整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90)。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对 2021 年度更正后财务报表的全面审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审计报
告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17)以及由舜天信诚出具的《2021 年审计报告》(舜天信诚证审字[2023]第 002 号)。

(二)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收到中国
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高度重视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事项,积极采取整改措施,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经审计的 2022 年年
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公司及相关董监高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已于规定时间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及相关方对上海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已履行完毕。

(三)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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