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代新材资讯
2024-04-29 1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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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行政楼 203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的辞职报告,凌志雄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已满 6 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因凌志雄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凌志雄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凌志雄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凌志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凌志雄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志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周志方先生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及 2024 年固
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志方,男,198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现任中南大学商学
院会计与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研究中心主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是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英国伯明翰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湖南省首批 2011 协同创新中心两型社会与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湖南省哲学社会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中部崛起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

周志方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志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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