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景升先生、郭介胜先生、李晓斌先生共同提交的《关于推进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事项的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
一、《督促函》具体内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因 2023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已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且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主要银行账号仍被冻结、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另,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524.67万元,且净利润为负。
2024 年 5 月 1 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回购承诺已完成暨收到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部分偿付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5),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指定第三方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支付款项 16,211.78万元,付清了股权回购承诺余额;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万怡投资的 20,498
万元,用以偿付由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部分款项。截至 2024 年 5 月 1 日,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53,386.92 万元,仍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 66,011.13 万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过往履职期间,多次通过现场询问、通讯交流等方式敦促管理层加大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款的回收力度,也直接督促控股
股东尽快解决非经营性占款事项,要求其出具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案,并细化方案的具体执行方式、时间节点,并要求公司积极对内部控制加强管理和整改,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截至本函发出之日,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控股股东完全解决占款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4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建立健全不同板块差异化的退市标准体系。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完善市值标准等交易类退市指标,加大规范类退市实施力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据此推出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该规则中的 9.4.1 第(五)款规定“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 2 亿元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此后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2 个月内仍未改正”,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此后两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高于上述规则规定的标准,新的《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后,如果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款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收回,公司未来存在退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524.67 万元,且净利润为负。鉴于
公司因 2023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仍然不足 3 亿元,且净利润为负,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2 第(一)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触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为此,我们提请公司管理层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就积极解决非经营性占款及相关事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请公司管理层敦促控股股东要加大筹措资金力度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解决非经营性占款事项。提请公司管理层注意上述风险,依法依规敦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非经营性占用的全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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