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江苏舜天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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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2 16: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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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03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2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司临 2022-035 号《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7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高松先生、桂生春先生、王重人先生、李焱女士、赵凡先生: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舜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对高松作出证券市场禁入。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对高松作出证券市场禁入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江苏舜天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江苏舜天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情况


2009 年起,江苏舜天与隋田力洽谈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即隋田力组织开展的自循环业务,江苏舜天内部称通讯器材内贸业务)。江苏舜天与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主要由江苏舜天业务人员与隋田力方人员对接,且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由隋田力一方提供。江苏舜天向隋田力催要通信器材业务尾款,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为通讯器材业务货款提供担保、支付尾款。江苏舜天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中曾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隋田力或其他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同一公司或被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也曾在不同时段作为供应商和客户出现。

经查,江苏舜天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江苏舜天在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或通道费)。江苏舜天知悉其在专网通信业务中的垫资或通道作用,且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二)江苏舜天 200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
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 10,333,448,392.98 元,虚增营业成本 9,398,996,635.72 元,虚增利润总额 934,451,757.26 元。其中:

2009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156,498,376.07 元,虚增营业成本 151,597,880.30
元,虚增利润总额 4,900,495.77 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3.77%,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8.69%。

2010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324,680,384.70 元,虚增营业成本 307,117,384.62
元,虚增利润总额 17,563,000.08 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5.83%,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52.52%。

2011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439,362,648.95 元,虚增营业成本 401,183,581.47
元,虚增利润总额 38,179,067.48 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
7.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51.12%。

2012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1,143,696,580.99 元,虚增营业成本

1,051,275,717.43 元,虚增利润总额 92,420,863.56 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 19.95%,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132.86%。

2013 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1,169,640,166.32 元,虚增营业成本

1,096,542,042.37 元,虚增利润总额 73,098,123.95 元,虚增营业收入占当年年报披露营业收入的 20.17%,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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