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4-64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收到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药业”或“公司”)于 2024 年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4-51 号),已登载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提交了关于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请示。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复函》,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海正药业续聘天健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已经海正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上级公司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同意。为做好海正药业年报审计工作的平稳过渡,我办对海正药业续聘天健事务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无异议,请海正药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年度年报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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