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4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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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凯乐,A
股证券代码:600260;
朱弟雄,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刘莲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段和平,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
朱俊霖,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韩 平,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兼
董事会秘书;
张 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马圣竣,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
邹祖学,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杨克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6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19 号)(以下合称《行政监管文书》)和《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公司虚构专网通信业务,2016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
2016 年至 2020 年,公司与隋某力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
务,合作期间,公司仅存在少量专网通信业务。其他专网通信业务均为虚假,仅是按照合同约定伪造采购入库、生产入库、销售出库等单据,没有与虚假专网通信业务匹配的生产及物流,以此虚增收入、利润。专网通信业务合同签订后,由朱弟雄进行审批。段和平作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负责专网通信业务的生产。公司的财务总监刘莲春负责专网通信业务的财务工作。
公司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的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其中,2016 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 41.26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9.49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1.77 亿元,虚增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48.99%,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4.97%。2017 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 110.98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01.77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9.21 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73.31%,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99.99%。2018 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 146.38 亿元,虚增营业成
本 126.70 亿元,虚增研发费用 3.37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16.31
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86.32%,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144.84%。2019 年,公司虚增营业收
入 136.17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114.68 亿元,虚增研发费用 3.93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17.56 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85.85%,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183.71%。
2020 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 77.46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60.88 亿
元,虚增研发费用 2.07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14.51 亿元,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91.13%,虚增利润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247.45%。
此外,2022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称,根据收到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二)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将专网通
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属于自主会计政策变更,但公司既未按照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未披露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也未就变更会计政策事项进行临时报告。
(三)未按规定披露、审议担保事项
根据《警示函》认定,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头酒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有限公司控制的企
业,公司持有其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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