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第九条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
冠城大通股友
2024-04-24 10:18:00
来自上海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第九条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原则上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根据2023年年报,贵公司制造业比重超过50%,但仍然划分在房地产大类下,继续获得房地产业相关ETF的跟踪投资,可能误导了投资者。请问贵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那样,尽到了“信息披露及时”的责任? 【答】冠城大通:您好,板块分类是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规定由监管机构核定划分。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电磁线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电磁线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4.12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后续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适时推进行业分类变更申请相关工作,但具体变更事项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2024-05-08 08:46:00 §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