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金洲1:关于公司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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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17: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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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4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400161 证券简称:金洲 3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10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主体

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时披露 2023 年报,未设置信息披露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1、作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公司未按《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公告[2020]22 号)第十六条第
一项规定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公告编号:2024-016

法》(证监会令第 222 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有关
规定。

2、未按规定设置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违反了《公司信用类债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公告〔2020]第 22 号〕
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 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 止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积极协调,尽快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5 号。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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