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通3: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航通3资讯
2024-05-13 15:34:09
  • 3
  • 25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13


证券代码:400098 证券简称:航通 3 编号:临 2024-022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2023 年 7 月 11 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 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议案》,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
院申请司法重整的公告》(编号为 2023-022 号)。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
辽 0105 破申 5 号)和《决定书》(2023 辽 0105 破申 5 号之一),决定对沈阳航
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星)进行预重整,指定上海段和段(沈 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沈阳新星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
申请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编号为 2023-024 号)。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3 辽 0105 破申 5 号),裁定如下:受理沈阳新星的重整申请。有关详情请
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
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编号为 2024-001 号)。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 辽0105破2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法院认为,《重整计划草案》制定、提交程序和内容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普通债权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又其他各债权组均已表决通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获得通过。

综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具有可行性,不损害反对者的清偿利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批准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终止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重整计划草案及表决情况

近期,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主持并召开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星)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以线下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具体重整计划草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职工债权组。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职工债权人 1 家,同意1 家,占该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及金额比例均为 100%,初步拟确认职工债权金额为 59,409,328.88 元。该部分债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3 个月内全额清偿。

2.税收债权组。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税收债权人 1 家,同意 1
家,占该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及金额比例均为 100%。《重整计划草案》中初步拟确认税收债权金额为 3,530,125.51 元,后经管理人与税收债权人确认,最终确认税收债权 12,075,802.81 元。该部分债权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 3个月内全额清偿。

3.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1 家,同意 1 家,占该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及占该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金额比例均为 100%,确认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 23,079,306.88 元。经管理人确认,以担保财产评估值为依据的优先债权受偿金额为 8,839,100 元,超出优先受偿范围而转为普通债权的金额为 14,240,206.88 元。

4.普通债权组。出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 152 家,其中投同意票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 139 家、债权金额合计为 281,714,745.43 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