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维康药业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有关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告期内公司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 项,即公司部分医药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存在跨期。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 项。具体如下:(1)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占用公司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公司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开展资金收付。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维康医药商业有限公司、浙江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浙江维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浙江维康瓯江胶囊有限公司、浙江维康中药有限公司、维康大药房(广州)有限公司、丽水市康养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浙江海善制药设备有限公司及美原子(丽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维康中医院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详细情况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各项规则及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科学的、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内部控制政策及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各自的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对董事会负责。为了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监督职能,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并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
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的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规划和职能需要,建立的组织架构包括研发中心、质量保证部、质量控制部、生产部、物控部、工程部、项目部、行政部、人力资源管理部、信息部、财务部、法务部、市场部、商务部、OTC 事业部、处方药事业部、证券事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经营的正常有序,防范经营风险。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设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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