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尚:关于部分媒体失实报道的澄清公告
*ST美尚资讯
2024-05-08 21: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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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ST 美尚 公告编号:2024-079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媒体失实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失实报道情况

近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发布及转载有关公司的不实报道。公司就报道内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予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为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作出如下澄清说明:

1、相关媒体的报道严重与事实不符,其未从相关专业角度出发,在未全面、客观了解相关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其自身不实的判断做出的报道,存在故意误导的嫌疑,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声誉。对于制造散布此类不实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2、2021 年 12 月 3 日,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立案。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于 2023 年 4 月及 2024 年 3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3〕50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1 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1 号)。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极为重视,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过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深刻认识到了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开展了详细、严肃的整改工作。公司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0720241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履行勤勉尽义务,全力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76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公司对《责令改正措施》高度重视,本次检查结果对于公司改进相关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经过全面梳理与自查,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不足,现已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展开整改工作,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5、目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保持正常联系及沟通中,王迎燕女士仍在中国境内,其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2.1 条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2.1 条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0720241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4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公司立案。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美尚
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226 号)及《关于对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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