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ST美尚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张猛律师团队提示,2015年7月3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时效截至2024年4月29日);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之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时效截至2024年12月23日)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