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终 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 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鹏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鹏飞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展开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287,846股,发行价格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7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0,464,150.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535,846.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L1024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根据《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集资金金额 金额
1 共享云仓项目 9,434.04 7,748.63 7,545.92
2 车货配物流信息平 8,400.95 6,205.00 6,042.67
台项目
3 智慧社区运营管理 17,098.50 14,046.37 13,678.91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11,686.08
合计 46,933.49 40,000.00 38,953.58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累计投资金额 剩余募集资金
智慧社区运营管理项目 13,678.91 214.37 13,464.54
智慧社区运营管理项目原计划投入13,678.91万元,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博韩伟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设立之初主要是为了顺应未来中国城市化建设的发展,计划在京津冀地区推动智慧社区运营管理的建设,在公司原有经营模式基础上,将社区各类信息系统和行业资源进行整合,改善社区服务,构建智能社区、平安社区,实现社区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动态跟踪、全面覆盖。公司希望通过智慧社区运营管理项目的实施,构建面向政府、物业管理、商户、业主四维一体的智慧社区综合一体化服务平台,积累相关的智慧社区平台经验,进一步推动公司创业业务发展并让其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