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双林股份资讯
2024-05-13 18: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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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581,003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769,24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3,581,003股后的总股本,即397,188,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派发现金总额=397,188,243股×1元/10股=39,718,824.3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9,718,824.3元/400,769,246股*10股=0.99106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106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769,24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3,581,003股后的总股本,即397,188,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9,718,824.3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2、分派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769,24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3,581,003股后的总股本,即397,188,2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39 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0*****718 邬建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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