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江苏证监局一口气发布7张券商及从业人员罚单,涉及华西证券、国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4家券商,相关罚单均与金通灵保荐督导业务有关。
具体来看,光大证券及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国海证券及项目持续督导保代林举、唐彬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华西证券的项目持续督导保代郑义、陈庆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华西证券被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保代刘静芳、张然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东吴证券及项目负责人王秋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江苏证监局认为,东吴证券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华西证券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江苏证监局认为,国海证券在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2017年-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光大证券在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年-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