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宇达: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星网宇达资讯
2024-04-26 00: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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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简要 情况如下: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33.39 元/股(含),回购价格不高
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4、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价格上限 33.39 元/股
和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2,000 万元(含)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598,98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9%(以公司现总股本 207,809,394 股为基数计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5、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无明确
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回购方案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从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定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已通过董事会的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4 年董事会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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