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通宇通
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通宇通讯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
者共计发行 64,216,766 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 12.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1,699,922.24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1,844,055.80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金额为 799,855,866.44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
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116 号《验资报
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7,709.24 万元,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完成置换;(2)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7,611.39 万元,自募集
资金到位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320.63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4,664.9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为 3,259.8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
为 67,924.8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
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
设银行中山分行”)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8050400000689);公
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9000014222647);公司、武汉光为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公司、深圳广通
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山分行”)
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955088023047560015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
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
“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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