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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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3: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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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
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展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内部评审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将选聘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审计范围及内容、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2023年年度审计重点事项沟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关联交易、应收账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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