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4-022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开始至股市交易结束。
2、会议召开地点: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紫檀街 39 号同德化工总部 11 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烘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113,070,5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8.14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12,034,56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7.8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21,253,83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29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0,217,83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0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0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257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804,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7%;反对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2%;弃权 1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87,8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85%;反对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54%;弃权 1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61%。提案 2.00 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804,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7%;反对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2%;弃权 1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87,8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85%;反对
12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54%;弃权 1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61%。
提案 3.00 审议《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804,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47%;反对
17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4%;弃权 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87,8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85%;反对
17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163%;弃权 9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