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立案受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1,511,062.29 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相关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近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有关证据材料,涉及 150 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1,511,062.29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150 名自然人投资者
被告:赫美集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赫美集团向原告支付各项损失合计 1,511,062.29 元(具体详见附表 1)。
3、《民事起诉状》陈述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因被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损失,原告购买股票的时间在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以后,至揭露日之前。依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定损失的因果关系。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在的投资者诉讼金额合计 30,397,208.97 元,涉及
288 名投资者。其中,有 21 名投资者撤回起诉,涉案金额为 4,553,532.33 元,
111 名投资者诉讼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涉案金额(起诉金额)为 24,236,738.74元,剩余 156 名投资者诉讼尚未作出判决(含本次新增的 150 名),涉案金额为1,606,937.90 元。
关于上述已作出一审判决的 111 名投资者诉讼案件中,其中 31 名投资者
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被驳回的 31 名投资者中有 8 名投资者不服判决提起二审诉讼。另 80 名投资者诉讼一审判决公司承担 70%赔偿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诉讼。
关于公司投资者诉讼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2023 年 11 月 9 日、2023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 、 2024 年 4 月 8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除投资者诉讼事项外,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
及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2024 年 4 月 8 日、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及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2023 年年度报告》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外贸信托诉讼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除已披露情形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四、其他说明
针对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公司高度重视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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