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永泰运资讯
2024-05-13 2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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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3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103,864,609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
的 1,393,700 股后的股本 102,470,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61,482,545.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2、2023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除权前总股本为 103,864,609 股,除权后总股本为 103,864,609 股,除权前后总股本不变。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61,482,545.40 元÷103,864,609 股=0.5919489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4、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19489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103,864,609 股
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1,393,700 股后的股本 102,470,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 61,482,545.40 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2、自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已回购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103,864,609 股
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1,393,700 股后的股本 102,470,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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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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